2016年9月23日 星期五

「作世上一切女歹徒與女毒婦之母」,「巴比倫蕩婦」就是「義嫂」!

「作世上一切女歹徒與女毒婦之母」,「巴比倫蕩婦」就是「義嫂」!
——揭開了「巴比倫蕩婦」之謎、洗刷了羅馬教廷的千百年之冤

    「巴比倫蕩婦」,Whore of Babylon,《牛津英語大辭典(縮編本)》中這個條目,並且解釋為指稱「羅馬天主教廷」。實則大錯特錯了,《啟示錄》中的 "Βαβυλὼν  ἡ  μεγάλη,  ἡ  μήτηρ  τῶν  πορνῶν  καὶ  τῶν  βδελυγμάτων  τῆς  γῆς" 其實是指「義嫂」。

    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The Whore of Babylon or Babylon the Great is a female figure and also place of evil mentioned in the Book of Revelation in the Bible. Her full title is given as   "Babylon the Great, the Mother of Prostitutes and Abominations of the Earth."   (Greek: Βαβυλὼν  ἡ  μεγάλη,  ἡ  μήτηρ  τῶν  πορνῶν  καὶ  τῶν  βδελυγμάτων  τῆς  γῆς )原來,蕩婦 (whore)一詞翻譯自希臘文 " πόρνη",可以比喻為「女信徒」(Metaphor; an idolatress)。所以, " πόρνη" 可以用中文意譯為「義嫂」。

    「巴比倫蕩婦」的全稱是「奥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蕩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MYSTERY, BABYLON THE GREAT, THE MOTHER OF HARLOTS AND ABOMINATIONS OF THE EARTH)」。在這裡,「可憎之物」(abominations)又是甚麼呢? 原來,《聖經》中的 "abominations" 是有特殊含義的,例如,《箴言(Proverbs)》中的「七可憎」(Seven Abominations Unto the Lord),這「七可憎」包括了a proud look,a lying tongue,hands that shed innocent blood,an heart that deviseth wicked imaginations,feet that be swift in running to mischief,a false witness that speaketh lies, and he that soweth discord among brethren.

    以上這「七可憎」是上帝所憎,都是指品格的敗壞與罪孽。此外,《聖經》中還有說過許多「可憎」(abominations),也多屬此類。因此,我認為,「作世上的蕩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THE MOTHER OF HARLOTS AND ABOMINATIONS OF THE EARTH)」可以翻譯為「作世上一切女歹徒與女毒婦之母」。

    「大巴比倫」就是指原為明朝「嘉靖大倭寇」肆虐的地區。嘉靖年間因朝廷實行海禁,「片板不得下海」,沿海居民無以為生,遂勾結少數日本浪人,海上走私為盜,史家稱為「假倭」,但假鬼子比真鬼子更加兇殘。當時沿海的海陸豐等地區,有「海濱人人皆賊也」、「民寇一家」、「自節帥而有司,一身之外皆賊也」的傳統,所以,倭寇的肆虐也可以看成是倭寇的「武力經濟改革開放」,或者是「以武力開闢沿海經濟特區」。所以,「大巴比倫」包括了海陸豐與「東莞模式」,等等。

    「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 「地上的君王與他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他淫亂的酒。」「義嫂」勢力信奉「逆取順守」。「逆取」就是將「黃賭毒黑貪偷搶騙」散佈到全中華,使全社會道德淪亡;「順守」就是迫使全社會都只有‧——「世界上沒有一個好人,不是賊就是騙子與婊子」——此一「信仰」,然後建立中華的「新倭寇秩序」。新幫本出身地下黨,似乎有人想借助新幫勢力,在克林頓家族的協助之下,綁架挾持外星世界,迫使所有外星人都只餘——「外星上沒有一個好人,不是賊就是騙子與婊子」——此一「信仰。此外,他們又信奉「法皇」,有意在「法皇」麾下,綁架挾持宇宙靈界,迫使靈界只餘——「宇宙中沒有一個好靈,不是賊就是騙子與婊子」——此一「信仰」。

「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與王一樣。」「十角」是「十王」,那麼,「七頭」又是甚麼呢?大家看看新義安的這個標誌,有何聯想:
上面三個頭,下面的「共」字上有四個頭,加起來剛好是七個。

又說,「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前面的六位王,就是「倭寇的六次復辟」:自清末以來,華夏應該有過六次「倭寇復辟」運動:第一次是洪秀全的太平天國,第二次是陳炯明的炮轟觀音山,第三次是海陸豐暴動,第四次是貓王紅肅紅,第五次是車書大變革,第六次是在凳子時代新義安對國家的挾持。

按照啟示錄的說法,還會有第七次「倭寇復辟」。「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這就是指倭寇復辟的「文化返祖現象」。


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從香港2012立法會選舉看社會的道義訴求與利益訴求

從香港2012立法會選舉看社會的道義訴求與利益訴求

道義訴求與利益訴求,是社會公共事務的一個永恆的主題。但世間沒有絕對的道義,絕對的道義訴求必然會成為絕對的利益訴求的畫皮。文革中的絕對道義訴求,終於成了絕對利益訴求的代名詞,就是前車覆轍。在一個是非顛覆、黑白混淆、善惡倒置、人心崩塌的時代,人們不敢言「道義」,而以「政制之爭」、「主義之爭」、「宗教之爭」、「左右之爭」、「家門之爭」、「派系之爭」的說法取代。2012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波譎雲詭、形勢複雜混亂,很能說明一種特殊模式的道義訴求與利益訴求的關係。

此次立法會選舉的最大輸家要算香港民主黨了。立法會的全部議席由上屆的60席增至如今的70席,民主黨的議席卻由上屆的8席降至6席。在「國教」風波的浩大聲勢之下,執反對派之牛耳的民主黨未能趁機發圍壯大,反而重受挫敗,怪不得黨主席何俊仁要立即辭職了。香港五大選區,新界西民主黨的前主席李永達與其妻陳樹英雙雙折翼,九龍西的張文光只能保送新丁黃碧雲入會,自己也告落選。

這次投票人數183萬,泛民在地區直選整體得票達103萬,較建制派的77萬多逾26萬票,但只能取得18席,較建制多1席。而建制派的民建聯則大獲全勝,由上屆的10席增至現在的13席。

牵涉影響到此次選舉的主要有四個政治事件:一是國教風波,二是政改事件,三是司法覆核,四是五區公投。

國教風波聲勢浩大,從612的大遊行以來,反對之聲不絕,以至於連梁振英也不得不在選舉前一天的9月8日宣佈國教沒有死線,政府不會設定硬性必修的日期。國教風波被視為泛民的巨大助力,他們的部署都是在這個基礎上去擴張勢力。

但對民主黨打擊最大的是政改事件,激進泛民的「人力」到處狙擊民主黨,指責他們走進中聯辦與中共對話是「出賣港人」。於是,公民黨曾與社民連合作進行過「五區公投」的歷史保護了公民黨,從社民連分裂出來的「人力」不是不想搶公民黨的票,而是沒有理由再攻擊五區公投的戰友。

本來,公民黨在港珠澳大橋或外傭兩宗司法覆核事件中,自以為站在「道義訴求」而不是「利益訴求」的立場,但受到很多港人的異議。但國教事件的浩大聲勢掩蓋了司法覆核的負面影響。由此也可見,公眾的道義訴求與利益訴求既不一定是對立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這次選舉公民黨要夾縫求存本來就不容易,要擴張勢力也非常困難。「超級區議會」的五席,公民黨讓位於民主黨的涂謹申、何俊仁與民協的馮檢基。而余若薇則空降新界西,推出新丁郭家麒;陳淑莊則在港島推出新丁陳家洛。此次余若薇與陳淑莊名單的得票率都在7萬餘票,遠超過第二位的4萬餘票。公民黨不論在新界西還是在港島區都沒有「桩腳」,也即地區的關係與利益網,靠的純粹是「明星效應」,也即道義訴求。她們打的是國教事件中的道德訴求牌,與建制派的利益訴求對抗。此次公民黨由上次的5席增加至如今的6席。公民黨的聲勢與實力無疑是增加了。他們在新界西與港島區都得票第一,又推出第二階梯進入立法會,主要依靠明星效應的公民黨不但增加了聲勢,也增加了兩位新星。這就抵銷了由五位「超級區議會」議員的誕生及立法會議員總數的增加所帶來的此消彼長的不利形勢。

其實,國教風波、政改事件、司法覆核、五區公投都有「道義訴求」與「利益訴求」的問題。利益訴求容易廓清,而「道義訴求」則變幻不測。國教風波、政改事件、司法覆核、五區公投,無論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認為自己的立場才是最正當的道德訴求。

在國教風波中,泛民只看到反對國教的浩大聲勢,看不到不反對國教的沉默的選民也有他們自以為是的道德訴求。反對國教本來就不是那麼是非善惡分明的事,正所謂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反對國教要動員泛民的選民容易,但要策反親建制的選民卻不容易,這是此次立法會選舉中,泛民的盲點。還有一點就是梁振英在選舉的前一天才宣佈國教沒有死線,倉卒之間,泛民無法對此一宣佈對民意構成多大的影響進行有效的評估,因此,也就無法進行任何策略調整。

此次親建制大勝,首次獨立參選的工聯會取得4席,王國興首次在港島區插旗。而泛民的工黨首次參選也有好成績,取得了4席。激進的人力與社民連合共取得3席,選票共得26萬。但九龍西的黃毓民只得票3萬餘,與上次差不多,而同區的親建制的馮美芬與泛民的毛孟靜則得票倍增。

即使是激進派人力與社民連的三位議員,背景也各自不同,陳偉業是泛藍的,梁國雄是托派的,黃毓民則自稱耶穌是大佬。他們的湧現,是社會對於現建制的反叛心理的躁動,這種躁動在建制眼中無疑是眼中刺,但在歷史的宏觀角度而言,或許只是一種小打小鬧的一時喧嘩而已。


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中國需要內戰!只有內戰才能救中國!


中國需要內戰!只有內戰才能救中國!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關那畔行,夜深千帳燈。風一更,雪一更,聒碎鄉心夢不成,故園無此聲。」納蘭性德的《長相思》,在文藝方面固然是一首好詞,但思想境界則有令人詬病處。「榆關」就是山海關,以古渝水而得名。有論者批評曰,滿清入關不足百年,其子弟竟然就如此以出關為苦事。


納蘭性德一方面精通經史,另一方面卻數典忘祖。同為王孫子弟,李賀在某一方面就比納蘭性德稍勝一籌。「花臺欲暮春辭去,落花起作迴風舞。榆莢相催不知數,沈郎青錢夾城路。」論出世情懷李賀勝於納蘭性德多矣,而另一方面卻是呼喚戰爭的吶喊:「尋章摘句老雕蟲,曉月當簾掛玉弓。 不見年年遼海上,文章何處哭秋風? 」


中國人無不讚賞統一而厭棄內戰,斗膽說一句,這與納蘭性德一樣,都有數典忘祖之嫌:請問沒有內戰,何來統一?


內戰是實現統一的必由之路,也是一個民族真正自強的必由之路。


試問如果沒有努爾哈赤用三十六年的時間完成了統一女真各部的歷史使命,實現了女真民族的強大,何來後來多爾袞的入關,從而為當代的中國版圖奠定了基礎?如果沒有鐵木真統一蒙古諸部,何來後來震驚世界的蒙古帝國?甚至可以說,沒有掃蕩軍閥的北伐內戰,就沒有抗日戰爭的勝利;沒有國共兩黨慘烈內戰的鍛練,就沒有後來抗衡美蘇的實力。


在「碼頭文化」孕育出來的早年香港,據說太平山頂望下來,人人都是「老襯(被騙受害的「冤大頭」)」,故曾流傳過一句「世界上沒有一個好人,不是賊就是騙子與婊子」的名言。


在三十年來萬民學香港的改開時代,號稱以「和平與發展」為主題,結果是全社會的道德淪亡,處處都是盜賊、騙子與婊子。


我認為病根深埋於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被稱為「十年內亂」,極為恰切。我並不是批評文革的「內亂」,而是質問為甚麼文革只是「內亂」而不是真真正正的「內戰」?我相信毛澤東的失手之處正是在此。


毛澤東犯了在戰略上兩面作戰的失誤。他依靠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紅衛兵來實現戰略意圖,一方面他要反對走資派、文官黑幫,另一方面又要清除戰爭功臣、掃蕩武將。「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他逼切地想畢其功於一役。結果文革結束後,中國已經失去了往日的大部分戰爭能力,基本上失去了內戰外戰的能力,只能由鄧小平勉勉強強地指揮了一場極為短暫的「對越自衛反擊戰」,再以後就只能踏上三十年的「和平與發展」的不歸路了。


假如文革要打擊走資派依靠的不是紅衛兵而是軍隊,那麼文革後的中國又是如何模樣呢?歷史沒有假設,我們只能慨嘆「善泳者易溺」,以毛澤東這樣一位百戰功成的軍事指揮家,到了晚年竟然喪失了對戰爭的信仰,想要繞開戰爭機制的選擇,以「內亂」取代「內戰」,去推動社會的進化。這可能嗎?馬克思早就說過:「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


戰爭,是人類進化的必要機制。一個民族喪失了內戰外戰的能力,就是喪失了進化的能力。


有論者(扬眉之剑)以為,中國現在正在經歷一場多維度、全方位的浩劫:


1、文化的浩劫。中國人不僅忘記了歷史,文化也早已荒廢。人們已經找不到自己的根了!目前中國人唯一的價值觀就是拜金主義,就是膨脹的欲望和糜爛的靈魂。人們已經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因為他們學習模仿的是西方都已經不恥的垃圾文化,如今已經淪落得不倫不類非妖非獸。


2、基因的浩劫。從轉基因糧食和食品進入中國的那一刻起,比屠殺更加可怕的屠殺就已經開始了。更加無可救藥的是人民依然麻木而瘋狂的啃食著這些食品,肯德基、可口可樂、金龍魚、轉基因種子依然熱銷轉基因作物依然在大面積種殖。中國的轉基因食品已經占據了很多食品市場,充斥在角角落落。


3、金融的浩劫。中國人早已經淪為奴隸,廉價的勞動力給了魔鬼們無限的奢華。我們的幣值!我們資源!我們的土地!幾萬億美元的外彙儲備那是老百姓的血汗呢!那還不算慘烈!賣國依然在光天化日道貌岸然的進行中、、、


4、資源的浩劫。儲備能源,美國儲存了多少又開采了多少。日本儲存了多少?而我們呢?石油還有多少、煤炭還有多少、稀土還有多少、有色金屬還有多少、國土還有多少?一天天的在萎縮,一個個的在枯竭!


5、經濟的浩劫。多少雙襪子能夠換一個蘋果手機,多少件衣服能夠換一本索尼電腦、多少斤血汗能夠換一個科技專利、多少條生命能夠換一個民族品牌、多少的呼喚才能夠喚醒中國的自立自強呀!唯利是圖的拜金主義泛濫。所有弄虛作假甚至傷天害理的辦法都出來了!一切產品都幾乎沒有了骨氣遭人鄙視,尤其是有毒食品。


6、環境的浩劫。污濁窒息的空氣、肮髒不堪的河水、天昏地暗沙塵、板結硬化的土地、消融殆盡的冰川、枯枝敗葉的森林、荒淫無度的人群……這是末日的場景嗎?不是的!這就是我們眼前一個實實在在的中國!這是貪腐的權貴和迂腐的官僚聯姻的產物嗎?這是無知愚蠢的代價嗎?


7、政治的浩劫。這變異的政治和變異的文化一樣的悲慘,沒有了結果失去了方向。貪腐的幾近昏厥的權貴,迂腐的如同白痴一樣官僚。正在喪心病狂,道貌岸然的進行的滔天罪惡。民族的希望何在?人民的脊梁何在?中國的出路何在?


8、社會的浩劫。社會道德的敗壞,表現在公平正義的無力。急功近利,見利忘義。良知的缺失人性的淪喪!價值觀的扭曲和文化的變異,是以上幾條的綜合產物。這不僅僅是官場的腐敗糜爛,已經擴散為整個社會腐敗糜爛。這種心靈的危機,才是真正的浩劫所在!



這場浩劫的底因,就是戰爭進化機制的喪失。我相信毛澤東之所以想在文革中繞開戰爭機制,以「內亂」取代「內戰」而實現社會的進化,主要是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認識不足:


一.對「流氓無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區別認識不足。流氓無產階級是各個階級的敗類,具有表面上的革命性與本質上的腐敗性。毛澤東的「反右」、劉少奇的「四清」,以至文革時的反對走資派,都沒有抓到「流氓無產階級」這個點子上。甚至於文革後的反對極左,鄧小平等人也沒抓到這個點子。事實上,沒有極左極右的問題,只有流氓無產階級的問題。


此外,馬克思的「無產階級」理念,是西方文化背景孕育出來的「理想人民」。馬克思認為私有制是萬惡之源,實現社會主義的中堅勢力當然就只能從沒有財產的「無產階級」著手。但沒有財產並不等於就是馬克思所倚重的「無產階級」。西方基督教認為人人皆有原罪,只有信仰耶穌才能得救贖,但入了教還要「因信稱義」。馬克思的所謂「無產階級」,就是那些沒有私有財產的原罪,卻又能在信仰「科學社會主義」方面做到「因信稱義」的共產主義信徒。毛澤東的延安文藝講話似乎已约略地看到了這個問題。


其實,即使有了理論上的認識,在現實中,「流氓無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也極難區分。作為政治的延續,戰爭機制則可以作為最後的裁判,作出終極的裁決。


二.對國家機器與公權力的區別認識不足。馬克思認為國家是階級鎮壓的機器,毛澤東則繼承了馬克思的這種思想,所以文革中「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馬克思沒有認識到公權力的問題,毛澤東對此也沒有太大的發展。


我則在三十年前就提出了赤子之心、體育精神、善性社會這三大原則為公權力定性。用「赤子之心」來安頓良知、用「體育精神」來安頓良能、用「善性社會」來安頓善惡果報。以這三個辯證統一的原則來解決科技與玄理的對立、公制與私制的角力,設立文明創造力生生不息的永動機制,為黑格爾的理想、湯因比的問題提供現實世界的答案。


國家機器與公權力是甚麼關係,可以說,是「交集」的關係。但即使有了理論上的認識,在現實中,這兩者也極難區分。作為政治的延續,戰爭機制則可以作為最後的裁判,作出終極的裁決。


三.對啟蒙與革命的區別認識不足。啟蒙的中堅力量是理想精英、神聖精英,革命的中堅力量是理想人民、神聖人民。在馬克思的理論中,卻只講「無產階級」與黨,講理論路線與組織路線,而沒有明確地區分理想精英、神聖精英與理想人民、神聖人民之間的關係。毛澤東在《實踐論》中也有涉及「學無先後,達者為師」的這方面的道理,但也沒有對兩種關係進行明確的區分。


啟蒙的問題,在中國古代叫做「道統」,在西方則最講究「哲學家王」。在古代,無論中外,都極為重視作為個人的理想精英、神聖精英。他們不是被崇拜的偶像,但卻是實實在在的導師。僅僅講黨、講理論路線與組織路線是不夠的,推動社會進化的核心力量,必然是來自作為個人的理想精英、神聖精英與理想人民、神聖人民的交互作用力。


但即使有了理論上的認識,在現實中,何為理想精英、神聖精英?何謂理想人民、神聖人民?這兩者也極難識別。作為政治的延續,戰爭機制則可以作為最後的裁判,作出終極的裁決。


四.對民族生存的重要因素的區別認識不足。馬克思認為社會的進步決定於生產力發展,而何時能由社會主義進入到共產主義也是決定於生產力發展。大躍進時代,世界上一般都以鋼鐵產量作為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標誌。大躍進「超英趕美」的狂熱,以至文革結束後的GDP狂熱,都是來自馬克思理論本身的缺陷。


實際上,一個民族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一是自然資源,二是公權組織,三是文化傳統。社會的進步是必然是建立在對這三者的保護與發展的基礎上。中華民族五千年來經歷了無數戰爭,卻留下了億萬人口與富饒廣博的自然資源。「江山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竟折腰。」但在三十年「和平與發展」的金瓶梅時代,對自然資源的劫掠、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卻是殺雞取卵、竭澤而漁,達到了喪心病狂、足以引發亡國滅種危機的程度。


「春秋無義戰」,甚麼是正義的內戰?甚麼是不義的內戰?可以說,為保護與發展自然資源的戰爭就是正義的內戰,為保護與發展公權組織的戰爭就是正義的內戰。


在近幾年來的左右論爭中,都曾指責對方上台會殺人。殺人真的那麼可怕嗎?戰爭選擇本來就是社會進化的優勝劣汰的進化機制之一,尤其是在一個邪惡腐敗的金瓶梅時代,不是內戰的選擇,就是外戰的被選擇,兩者必居其一。戰爭不可怕,不義的戰爭才可怕。


在一個喪失了戰爭能力的社會,就只有由盜賊、騙子與婊子來主導邪惡腐敗的「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戰爭是社會進化的必要機制,是民族自強的必由之路。內戰並不可怕,問題在於正義的內戰而不義的內戰而已,問題在於內戰的目標與手段而已。中國需要內戰!只有內戰才能救中國!


2012年7月28日 星期六

香港局長麥齊光事件背後的反人類資本體制


香港局長麥齊光事件背後的反人類資本體制

麥齊光就任12日後,隨即因被傳媒曝光他的往事而辭職。這不禁令我聯想到30年前的一件舊事。

30年前,香港有一位大資產家,他能夠包庇香港的任何一個罪犯或者任何一個犯罪集團,為甚麼?

因為他手中掌握著所有人的私穩,他有足夠的財力與人才去揭發任何一人的過去的任何一個污點。

因此,他能以此能力挾持政府、挾持每一位政府官員。

在香港的資本主義體制裡,利用這種能力,他能夠主導政府施政,使香港政府成為他的賺錢機器,從而暴歛大量的財富。

30年來,隨著大陸的改革開放,他的能力當然也擴張到了全中國。

在他的心目中,世界上大概沒有一個好人。

世人不是強盜、騙子,就是娼妓。

否則,他的榮華富貴從何而來?

而問題還不是僅此而已。

既然他有此能力,那麼,他所包庇的人就可以無惡不作。

他所包庇的人能夠出於嫉忌,出於「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態,使用一切最卑鄙邪惡的手段去摧毀或者抹煞他所看不順眼者的任何一點才能、品格、學識上的優勢,而讓他繼續維持賺取在財富上與社會名譽上的最大暴利。他只是坐地分贜而已,並不犯法。

世人眼中都是他對社會的貢獻,也就是他拿出錢來對社會所作的捐獻。

至於他的財富來源,他絕不欠任何人的。反正就是他靠他的挾持能力與盤剝能力去賺取的。更何況取諸社會、又是用諸社會呢?

資本主義社會優越性在他的手中被發揮得淋漓盡致。

至於人類社會的精神財富與物質財富的創造問題,那也不難解釋:專家學者靠甚麼吃飯?還不是靠他們來養?和尚尼姑還不是靠他們來養?學術研究的首要職責就是募捐,宗教的首要職責也是募捐。專家學者的天職就是為資本家服務。

至於他及其所包庇的人為了「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態做出的一切卑鄙邪惡的行為對人類社會的精神財富與物質財富究竟構成多大的破壞,那不在你我的考慮之列,因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個政府及所有政府官員都被他挾持的「法治」社會。你有本事就去告他!

於是,由邪惡社會發展為成熟的邪惡社會,就是這三十年來的香港歷史。




根據墨菲定律--香港醫院有可能因“醫療事故”的追查漏洞而成買兇殺人的屠場


根據墨菲定律--香港醫院有可能因“醫療事故”的追查漏洞而成買兇殺人的屠場  
  
香港公立醫院聳人聽聞的所謂“醫療事故”近年來不絕于聞。醫護人員害死病人、亂切病人器官、亂用藥物、逼成病人自殺的事故屢屢轟動社會。香港醫院常因“醫療事故”而被遣責草菅人命,“醫療事故”受害人則往往孤立無助!受薪于納稅人的公立醫院人員發生“醫療事故”以後,還可以有用“納稅人”的錢雇用的保安來對付病患者及其家屬、有用“納稅人”的錢聘用的律師可以用納稅人的錢為他們打官司!

一.聳人聽聞使病人致死的“醫療事故”
--老翁鼻飼喉管亂插在支氣管
一名75歲男病人于2010723日入住長洲醫院接受治療。病人需長期床及有吞咽困難,使用鼻飼喉管喂飼。其後於83日進行X光檢查肺部時,發現喉管插在病人支氣管位置而非胃部。病人于當晚情況惡化,延至晚上十時不治。
--亂注射氣管擴張藥物  
  
浸會醫院醫護人員20107月為一名八十五歲老婦病人急救時,本應替她注射腎上腺素,但卻未按既定程式核對藥物,錯誤注射四劑氣管擴張藥物,老婦其後死亡。有藥劑師指,為病人注射大量氣管擴張藥物,其體內鉀質會出現異常,令心跳紊亂,致血液未能供應給大腦及身體其他器官,導致死亡。
--亂注射藥物入脊髓,毒死21歲血癌女病人  
  
一名21歲女血癌患者小琳,於2007615日在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化療時,被一名腫瘤科女醫生把一種本應注射在靜脈的“長春新堿”胡亂注入脊髓。小琳即日出院後,感到頭部僵硬,翌日往急症室求診,但5天後院方始證實被打錯針,患者並進入昏迷狀態,延至77日病逝。21 歲的小琳本就讀於專業教育學院設計系 , 05 年底證實患上急性淋巴白血病 ( 血癌 ) , 本來化療進展良好 , 計畫完成療程後 , 9 月重過校園生活 可惜被她的醫生胡亂將化療藥注射入脊髓內 , 令她腦部受創,最後被她的醫生因“醫療事故”而毒死。
--產子後37歲婦離奇血崩死  
一名37歲孕婦20071013日晚上9時於威爾斯親王醫院難產,後雖誕下近4公斤重的嬰兒,但她卻在產後持續出血,4天后死亡。有婦產科專科醫生認為,孕婦分娩後出血並不出奇,但出血致死則十分罕見,“因為以現今的醫藥科技,有很多藥物可以止血。”根據紀錄,死者的產前檢查報告皆正常,其間出現兒肩難產,需矯正位置,但整個生產過程情況穩定。生產後,醫護人員替該婦注射子宮收縮藥物,又因出血不止而為產婦進行子宮切除手術。產婦手術後於14日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不再出血。但至17日淩晨,產婦血壓突然下降,心跳加速,血氧量下降,終告不治。連醫院方面也認為此次事故是非常罕有。
--胖漢被儀器刺穿及撕裂大動脈,引致大量出血死亡  
  
一名香港賽馬會馬房助理(45)2007年參加伊利沙伯醫院的研究計畫,以微創手術切除部分胃部,但手術期間被儀器刺穿及撕裂大動脈,引致大量出血死亡。根據庭上證詞,伊利沙伯醫院醫生為死者在410日做手術,採用光學穿刺器(opticaltrocar)由病人肚臍左上方插入,後病人被儀器刺穿,大動脈撕裂致死。他做袖狀胃切除手術是第一次。
--亂打嗎啡針 病人婦7日後死亡  
  
一名50歲女病人因乳癌而在2009819日進入院北區醫院治療,有護士則將口服嗎啡注射到末期乳癌患者體內,病人7日後死亡。病人被錯誤注射嗎啡後曾發燒,但院方宣稱,病人死亡與嗎啡無關,但兩名犯錯護士事後只被訓斥,未有停職。
--女博士生進行X光腹部照影檢查後離奇猝死  
  
一名44歲緬甸籍的中文大學女博士生,20083在威爾斯親王醫院注射顯影劑後接受腹部照影檢查。該名44歲女子早上905分在該院X光部進行電腦掃描腹部檢查,被注射顯影劑以進行照影。女病人檢查後,休息期間感到不適、嘔吐及血壓不穩定,最後不省人事,並于早上1128分證實死亡。
 
二.聳人聽聞的切割病人器官的“醫療事故” 
  
--亂切除女病人的左乳房
  
一名原來只患良性乳房腫瘤的36歲女病人,2008年到北區醫院求診,女病人的活組織樣本因被院方調亂,並錯誤斷定她患惡性腫瘤,而無辜被切除左邊整個乳房。院方竟然形容事件“撲朔迷離”。女病人77日因左邊乳房懷疑有硬塊到北區醫院求診,外科醫生初步判斷病人患有乳房腫瘤,並於同月31日為她進行抽取乳房活組織作化驗。在6個組織樣本中,其中一個顯示為惡性腫瘤,醫生最後確診她患有癌症。病人後同意進行左乳房割除手術。但其後病理學部把被切除的乳房作覆檢,並無發現癌細胞,遂對活組織進行DNA測試,竟發現對惡性腫瘤呈陽性反應的樣本不屬於女事主,還確診她僅患良性腫瘤。
--亂切除男病人的右睾丸  
  
一名66歲男病人在20085月因睾丸腫脹到瑪麗醫院泌尿科求醫,醫生診斷他患上睾丸癌,於是做右邊睾丸切除手術,但手術後卻發現睾丸並無癌腫,而只是積水。
--亂割女病人的膀胱  
  
一名38歲的女病人黃太,2009626日在瑪麗醫院剖腹分娩,畢業僅四年的女醫生疑連膀胱與子宮都分不清,替孕婦剖腹期間割破膀胱,傷口長達五釐米,急召泌尿科醫生修補膀胱。正常的膀胱也只有約五釐米大。
三.聳人聽聞的其他“醫療事故” 
--做直腸檢查導致癱瘓  
  
坐輪椅的黃先生,二OO一年三月到山頂醫院求診,做直腸檢查,導致腸穿窿。兩個月後做手術,在他的肚中留下了三個金屬夾。後來被廣州醫院查出,但是,無法救治。一次醫療事故,造成癱瘓。他還談及另一位姓陳市民的十五歲女兒,在山頂醫院手術後變成植物人,六年來到處投訴、求助。去年一月再次向特首遞信,信封上寫了六個字:“道已亡,法已死”。
--為剛出生的嬰兒多注射10倍劑量嗎啡
  
一名出生僅10多天的男嬰,于2008723日在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支氣管鏡檢查時,被錯誤注射比正常多10倍劑量的嗎啡作鎮靜之用,男嬰其後曾昏迷不醒。
--治肺癌錯位,電療健康右肺
  
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的放射治療師,2007年為一名58歲患上肺癌的男子進行放射治療時,治療中心點偏差4釐米,病人原本健康的右肺受到放射治療。涉及事件的放射治療師,僅被顧問醫生訓導。
--清水當作消毒水清洗手術儀器
  
伊利沙伯醫院醫護人員2007102日在大型手術室替一名25歲男病人進行腦膿腫外科手術時,醫護人員將清水當作消毒劑,為將用來替腦科病人做手術的儀器超聲波導引器“消毒”。事實上,該盤清水本身是供同一手術室內,分開進行手術的前列腺病人使用。隨後醫護人員重複犯錯,用同一盤清水,用來“消毒”膀胱鏡,為4名前列腺病人進行手術。
--調亂43病人的血液數據
  
伊利沙伯醫院于200865日,兩組男女病人血液鐵質含量參考指數,竟被錯誤地相互對調,影響43名病人。有醫生表示,錯調血液鐵質含量參考指數,有可能令指數正常的病人進食額外的鐵質補充劑,可能會導致皮膚敏感以至休克。
--殮房門無鎖,遺失嬰屍延遲3日報警
東區醫院200812月爆出早產男嬰遺體離奇“失蹤”事件。醫院殮房員工,將一具35周大的早產男嬰遺體與一成人遺體置於停屍櫃的同一格。成人遺體于被家人領走後,發現男嬰遺體“失蹤”,還拖延3天至前日才向醫院管理層報告。有媒體報導稱,除調亂遺體外,亦不能排除“嬰屍”遭人偷竊。殮房正門附近的公眾出入口,人流及車流均十分繁忙,除有靈車到來領屍,連送貨工人亦使用該處落貨。醫院殮房並沒有裝設閉路電視,有知情人士“透露”,殮房大門平日並無上鎖,有如“無掩雞籠”。在事件發生後,院方才把大門重新鎖上,並加派保安在場巡邏。
--病人疑用污染洗肚水亡
患有腎衰竭的香港失明人互聯會副主席林駿德2009426日在北區醫院病逝,其女兒召開記者會作出控訴指,其父生前使用的腹膜透析液(俗稱洗肚水),其批號與早前因初步未能通過無菌測試的產品相近,懷疑父親的死與此有關,要求醫院徹查死因。死者女兒憶述,61歲林駿德自2005年起使用費森尤斯的洗肚水,一直身體健康;至20091月初,其父突然肚脹及發燒,大埔那打素醫院醫生建議他將洗肚水混合藥物使用,但至同月20日卻出現腹膜炎,其父開始改以洗血方式洗腎。其父洗血近兩個月後,醫生發現他的血液含有抗藥性金黃葡萄球菌,因此要暫停洗血,310日起改回洗肚,至24日他被轉介到北區醫院接受核子檢驗,以瞭解血液含菌原因,25日北區醫院為其父以洗肚水洗肚,但翌日他身體狀況急轉直下,送往深切治療部後告不治。她隨後翻查記錄發現,父親生前使用的洗肚水批號與被回收的產品相近,希望當局查明父親死因,並要求約見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及醫院的高層。
 
對香港重大“醫療事故”頻發不斷的反思
  
根據香港醫院管理局自己作出的報告, 2007101日至2008930日期間、共44宗事故,涉及25宗病人自殺身亡、10宗在病人體內遺留物件以及5宗混淆病人或“施錯”手術。
200810月至今20093月期間,接獲公立醫院通報25宗嚴重醫療事故。其中最多是病人住院期間或獲醫生批准放假離院後自殺,共有11宗。其次7宗醫療事故是手術後,遺留儀器或其他物件在病人的體內,令病人需再接受手術取出;5宗是錯誤為病人或身體位置進行手術。另有兩宗孕婦產子死亡,其中一人剖腹產子後陰部持續流血,多個器官衰竭而死;另一人產後陰部及腦部大量出血,一周後死亡。
2009年十月至2010年三月半年期間,公立醫院共發生二十宗嚴重醫療事故,較對上半年增加三分一;涉遺留手術物料于病人體內事故更多達十宗,創公佈機制自○七年成立以來新高,另有五名病人自殺身亡及兩名產婦死亡。另外,同期有廿二宗重大風險事件,主要是處方藥物導致病人敏感。手術遺留于病人體內的物件有鋼絲、紗布、手術刀碎片、牽引、尿導管等。另外有三宗嚴重醫療事故,涉及在手術或外科程式中,混淆病人身分或病人身體部位,有六名病人出現中度至嚴重後遺症。餘下七宗事故則涉及七名病人死亡,其中四人在家中自殺,一人在醫院自殺;另有兩名產婦死亡,一人因羊水栓塞或心律不正引致死亡,另一人是生產時大量出血加上有肝衰竭死亡。
 
一.高薪厚祿買不來仁心仁術與仁德  
據傳媒報導,在2009年金融海嘯衝擊下,面對減薪、凍薪,但醫療事故頻生的醫管局,不少高層卻獲加薪,其中行政總裁獲加薪近百分之五,年薪達四百四十五萬元。醫管局年初向立法會提交的年報披露,醫管局5名最高薪的管理層去年獲加薪3.6%7.6%5名最高薪管理層獲近1,900萬元薪酬,令社會譁然。
有醫生組織代表批評,醫管局薪酬加幅嚴重“肥上瘦下”,有高層過去四個年度加薪累積達兩成!
年初發生遺失嬰屍事件的東區醫院,及多名癌症病人因服用含毛黴菌別嘌醇死亡事件的瑪麗醫院,兩所醫院的最高領導人,總薪酬均在首五位之列。  
高薪厚祿的面前,不必有“人命關天”的信念,不必有“仁心仁術”操守,CEO的專業能力與人文精神的仁德懷抱南轅北轍,於是,草菅人命的“醫療事故”豈能不頻發不斷停不了?!  

二.立法會的監管無能為力  
香港立法會的醫療事故法起草了五年,但至今無法出臺。以下是一些香港立法會關於醫院管理局嚴重醫療事件的呈報政策檔:  
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hs/papers/hs_s.htm
2010 - 2011 年度
2009 - 2010 年度  
立法會文件編號  
文件  
會議日期  
CB(2)182/09-10(03)  
2009119日  
CB(2)647/09-10(01)  
2009119日  
CB(2)242/09-10(03)  
2009119日  
CB(2)182/09-10(04)  
2009119日  
CB(2)1467/09-10(09)  
2010511
2010
614日  
CB(2)1467/09-10(10)  
2010511
2010
614日  
CB(2)198/10-11(01)  
2010614日  
  
2008 - 2009 年度  
立法會文件編號  
文件  
會議日期  
CB(2)388/08-09(05)  
2008128日  
CB(2)411/08-09(02)  
2008128日  
CB(2)411/08-09(01)  
2008128日  
CB(2)388/08-09(06)  
2008128日  

初步流覽一遍之後,都是一些不著邊際的官樣文章,往往是在越俎代庖地替那些年薪數百萬的高級行政人員出謀劃策。當他們是初學管理的小學生、費盡心機地想協助他們管理醫院行政,豈不是天大的笑話?  
此外,檔往往也只是就“醫療事故”的頻發而循例地呼籲、解釋、建議一下,卻完全看不清“醫療事故”頻發不斷停不了的最大管理漏洞在哪裡?更加無法看到“醫療事故”的頻發不斷停不了的最大危害性在哪裡?  
 
三.管理學的著名法則--墨菲定律(Murphy's Law  
據維琪百科的解釋,墨菲定律是指“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均會出錯(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指的是任何一個事件,只要具有大於零的機率,就不能假設它不會發生。引申為“所有的程式都有缺陷”,或“若缺陷有很多個可能性,則它必然會朝往令情況最壞的方向發展”。在科學和演算法方面,它與英文所謂的“worst-case scenario(最劣情形)”同義,數學上用大O符號來表示。行政管理涉及的因素非常複雜,單就人為而言,管理學家也是極難解釋,故此,管理者自不能避免目標制訂和執行永不出錯,這個管理原則說明,如果一個危機將要發生,它總會出事,換言之,管理者需要時時刻刻做好準備,面對到來的失誤和失敗。
  
所謂“醫療事故”的頻發不斷的最大危害性並不僅僅在於醫院的行政管理漏洞所衍生的嚴重後果,而在於“醫療事故”出現之後的追查管理漏洞所衍生的嚴重後果也就是所謂“危機處理”的常設機制的管理漏洞所衍生的嚴重後果。  

何謂“醫療事故”?往往就是因醫院醫護人員的過失而導致病患者受到人身侵害。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侵害人身罪》第19“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侵害人身罪》第10“謀殺企圖”:任何人意圖謀殺而  
(a)向任何人或導致向任何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導致任何人服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
(b)以不論任何方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即可循公訴程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侵害人身罪》第14“以未有指明的方法企圖謀殺”:任何人以任何未於前述條文指明的方法企圖謀殺,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侵害人身罪》第8A“轉以他罪裁決”:任何人循公訴程式被控謀殺而罪名不成立,可被裁定犯以下罪行─
(a) 根據特別就該犯罪情況訂有規定的條例或根據《刑事訴訟程式條例》(221)51(2)90(2)條可裁定該人犯了的罪行;或
(b) 企圖謀殺罪,或企圖犯該人可被裁定犯了的其他罪行
  
所以,一旦病患者受到人身侵害,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香港警方就完全有權而且也完全有必要介入調查。但現在卻一旦事故發生在“醫院”或與“醫護人員”有關,警方就往往會以“醫療事故”、“不涉及刑事”為名而拒絕立即進行刑事取證與調查,將責任推給“醫管局”、“死因庭”。這種“草菅人命”的冷血拖延的追查態度,在受害者看來,完全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精神,這才是聳人聽聞的“醫療事故”頻發不斷停不了的罪魁禍首!
  
一旦有人受到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者死亡,警方從刑事方面進行取證追究與醫管局、死因庭從專業角度進行醫療、死因追查並不相悖,而是應該多途並舉才對。因為這三個部門都各自有其進行追查的權利與責任
  
病患者受到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者死亡,“醫療事故”的結論豈能取代警方的刑事結論?警方豈能首先放棄自己作出刑事結論的權利與責任?如果警方首先就以“醫療事故”為名而將追查取證的責任都推給醫管局、死因庭,這等於在程式操作上剝奪了受害人本應擁有的受法律保護的權利!警方怎能放棄由自己來作出“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結論的權利與責任?!警方的慣性卸責的冷血拖延態度,才是“醫療事故”頻發不斷停不了的罪魁禍首!
  
上文所謂的“追查管理”,就是如何在三途並舉、三個部門各自踐履自己的權利與責任的狀況下恰如其份地作出合乎公義、合乎公眾利益平衡!而這也才是真能最大限度減少“醫療事故”出現的釜底抽薪之計!有能力做到這一點,才配領受納稅人的數百萬元年薪!
  
一旦病患者受到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者死亡,香港警方那種“醫療事故優先”卸責態度,必然直接造成兩個惡果:
  
一. 一旦病患者受到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相關的醫護人員就有時間與機會進行卸責的集體操作,例如串供、銷毀證據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等等,受害人的冤屈與法律的公義可能永遠也得不到申張!
二.一旦醫護人員對病患者的侵害慣性地有了“醫療事故”的畫皮的保護,這種追查管理的漏洞,就必然造成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機。根據墨菲定律而純作理論上的推論,則:通過收買醫院醫護人員而進行暗殺(包括各種原因的買兇殺人)的事故有可能也會隨著“醫療事故”的頻發不斷停不了而成為社會禍害!

  
根據“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均會出錯”、“所有的程式都有缺陷,若缺陷有很多個可能性,則它必然會朝往令情況最壞的方向發展”這些墨菲定律的基本道理而純作理論上的推論,則:醫護人員故意傷人甚至故意殺人而借“醫療事故”的保護衣逃出法網的事實可能早就存在、可能正在存在、可能將會存在!通過收買醫院醫護人員而進行暗殺(包括各種原因的買兇殺人)的事故也可能早就存在、可能正在存在、可能將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