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六四動機的真相與欺騙--也談香港紀念六四對香港的滔天罪惡所起到的掩飾作用

六四動機的真相與欺騙--也談香港紀念六四對香港的滔天罪惡所起到的掩飾作用


六四的學生反什麼?最主要就是反官倒。反官倒反什麼,其實就是“反香港化”。正因為“香港化”趨勢的真正動力是出於中華民族數千年的文化基因在發揮作用,所以反“香港化”在政治文化角度而言就是反“中國化”。反對經過毛澤東改造後的從社會上普遍消滅了黃賭毒黑貪的“非中國化”社會回歸中國化。

要以“民主”來概括六四,正如以柴玲來代表天安門學生一樣,都是一種巨大的誤導與歪曲,操縱這種誤導與歪曲的幕後政治黑手,其實也正是六四的真正黑手。其實,六四的真正黑手是共濟會的某些高級人物。

要求好的制度與要求某一種制度形式是不能等同的,儘管這兩個要求很可能是一個“交集”。“反官倒”與“要求民主”也是如此。

以湯因比“挑戰與回應”的視角而言,好的制度就是能夠回應一個文明的內內外外的挑戰的制度,壞的制度就是不能夠好好回應內內外外的各種挑戰的制度。

從現實一點的視角而言,可以說,能夠使官民為自己的言行所引致的主要後果負上責任的制度,就是好的社會制度。例如,同樣是殖民主義的香港,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以前那一個不能使貪污警司為自己的言行所引致的後果負上責任的制度,就是一個壞的制度。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以後那一個能使貪污警司為自己的言行所引致的主要後果負上責任的制度,就是一個好的制度。“壞的制度”使葛柏以“好人”的面目獲得殖民地警察服務獎及英女皇警察服務勛章,好的制度卻使他變成了罪犯與囚徒。

六四之前,要防止慘劇的發生並非沒有可能,但據說黃毓民不讓人把防止的方法說出來。 六四期間,曾經宣傳過要求中共官員公佈財產的“陽光法案”建議,但據說,黃毓民也要阻撓。 黃毓民在香港從政講“主義”,但什麼是好的制度什麼是壞的制度他搞清楚了沒有? 制度的好壞,絕對不在於形式。既然黃毓民是基督徒,倒可以借用《聖經》中的一句話來說明:“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

現在的香港製度,不能使黃毓民為他的言行所引致的主要效果負上責任,所以是一個壞的制度。正是這個壞的制度使黃毓民當選了立法會議員。

使人榮華富貴的制度,可能是一個壞制度;使人受到應有懲罰的制度,可能是一個好制度。後文革時代的中國人,就是因為拒絕了這個道理,才會有萬民學香港的浩浩蕩蕩的歷史潮流。

六四的學生反官倒、反香港、反中國,終於為偉大的少年毛澤東精神而殉道。如今,六四運動卻在被誤導、被歪曲以後,又被騎劫了!香港昨晚,有了18萬人的燭光晚會。當然,他們只會講民主自由,卻絕不可能講反香港、反中國,因為他們的良知絕不可能面對“香港化”運動為中華民族帶來的萬劫不復的禍害,更加無法面對香港在這23年來所扮演的角色而落下的滔天罪惡!

處身於一個病態的社會,毛澤東一生都在反中國。他一生的最偉大的努力在於反中國, 他一生的最偉大的成就也在於反中國。終於,他締造了一個偉大的時代。當然,你有理由說這個偉大的時代不是屬於中國的,那好,至少這個偉大的時代是屬於他個人的。

毛澤東與王安石一樣,都有共同的反中國傾向。王安石以“蓋世之英、絕俗之操”,終於在反中國的人生道路上凶終隙末,“蒙天下之詬”。所以,晚年的毛澤東與王安石惺惺相惜,尤愛他的《桂枝香.金陵懷古》


登臨送目,正故國晚秋,天氣初肅。

千里澄江似練,翠峰如簇。

征帆去棹殘陽里,背西風,酒旗斜矗。

彩舟雲淡,星河鷺起,畫圖難足。


念往昔、繁華競逐,

嘆門外樓頭,悲恨相續。

千古憑高對此,漫嗟榮辱。

六朝舊事隨流水,但寒煙衰草凝綠。

至今商女,時時猶唱,《後庭》遺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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